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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共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發布日期:2023-03-21     查看次數:11962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的統一部署2022517日至627,市委巡察組對集團公司黨委進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927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通報。

一、強化政治擔當,把巡察整改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巡察反饋會后,集團公司黨委隨即召開巡察整改工作動員部署會,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擔任組長負總責,其他領導班子成員任副組長,下屬出資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集團公司各部室負責人為組員。自巡察反饋以來,先后召開7次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務,統籌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在2022年11月18日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領導班子成員主動認領并承擔問題責任,認真分析查找存在問題的原因。

(二)堅持問題導向,從嚴從緊推進。針對巡察反饋的4個方面18項共59個問題,集團公司上下統一思想、堅定決心,下發《落實市委巡察三組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責任清單》,逐條逐項列出具體措施,把整改事項落實到具體責任領導、責任部室、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切實落實各部室負責人和下屬出資企業一把手“具體責任人”、集團公司分管領導“重要責任人”和集團公司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并明確完成時限。同時,按照《落實市委巡察三組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責任清單》要求,堅持對賬銷號機制,采取完成一項、銷號一項的辦法,每周定期匯總整改工作進度,層層傳導壓力,保證整改事項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三)建立長效機制,注重標本兼治。堅持把落實整改與集團公司黨委主體責任落實緊密結合、把巡察整改與持續改進工作作風緊密結合,整改過程中緊抓重點問題、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注重解決體制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從而帶動相關問題解決,提高整改效率,發揮整改對工作的推動作用。根據整改計劃,共制定和修訂了33項制度。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聚焦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關于“重要講話精神學習不上心”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抓好日常學習。2022年5月26日,集團公司黨委在巡察期間召開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專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的重要論述”。自巡察入駐以來,已5次在集團公司黨委會上集中學習習近平總書記近期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中涉及國企發展的重要內容。二是強化思想認識。2022年10月27日印發《中共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關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重要講話精神的通知》,要求下屬出資企業加強重要講話精神的學習,用重要講話精神指導企業發展。三是納入考核指標。2022年12月20日印發《交投集團各出資企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考評指標》,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重要講話精神”的學習情況納入其中。

2.關于“‘第一議題’制度不落實”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及時開展整改。2022年9月27日巡察反饋以來至2022年12月底,集團公司黨委13次黨委會做到落實“第一議題”制度,下轄3個黨委21次黨委會做到落實“第一議題”制度,今后將長期堅持。二是完善考評指標。2022年12月20日印發《交投集團各出資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考評指標》,將落實“第一議題”制度的情況作為考評指標重要組成部分,督促下屬出資企業強化制度執行力。三是強化制度管理。2022年11月16日印發《中共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第一議題”制度(修訂)》,從制度層面明確“第一議題”范圍和落實要求。

3.關于“意識形態工作不重視”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切實落實整改。針對巡察指出集團公司和部分下屬公司官網和微信公眾號存在錯誤表述的問題,已及時刪除。集團公司及下屬出資企業均已安排專人負責思想政治教育專欄管理工作,做到實時更新、規范管理網站內容。截至目前,集團公司及下屬出資企業均已按制度要求嚴格信息發布審核工作,對官網等平臺及時進行更新和維護,并建立相關內頁臺賬。二是強化工作部署。2022年7月27日召開2022年第八次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暨意識形態專題會議,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的重要論述。2022年6月22日召開2022年度意識形態工作部署會、2022年12月7日召開2022年度意識形態工作專題會議,同時將新媒體管理工作納入意識形態工作中,堅持問題導向,保證意識形態工作落實落細。三是加強日常監督。將宣傳載體檢查納入每年度對下屬出資企業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中,定期開展全面檢查,形成常態長效機制。2022年11月7日對下屬出資企業公共領域宣傳載體開展全面排查。2022年5月起,集團公司下屬出資企業每月均能按時上報《意識形態陣地管理運行情況報表》,對網站、新媒體等進行自查;結合集團公司及下屬出資企業自查情況,集團公司本部每月也按時向市國資委上報,確保意識形態陣地管理建好、用好、管好。四是完善制度建設。2022年11月29日印發《中共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進一步強化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2022年12月底前,集團公司及下屬出資企業均已修訂《信息宣傳管理暫行規定》,健全信息發布審校流程,確保信息審核到位,并明確新媒體平臺需定期更新維護等,進一步規范管理信息宣傳工作。

4.關于“學風建設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認識。2022年10月27日召開黨委會,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要求中心組成員提高思想認識,杜絕學習心得體會抄襲現象再次發生。二是豐富教育形式。通過邀請專家授課、黨員領導干部上黨課、設立“黨群之窗”專欄等方式,加強對干部職工(含非黨員)的思想政治教育,2022年5至12月共開展思想政治教育15場次,涵蓋干部職工(含非黨員)400余人次。通過開展知識測試、召開培訓班等方式,提升黨員干部的黨建知識水平,2022年12月7日組織集團公司中層及以上黨員干部開展了黨建應知應會知識測試,2022年7月組織召開了2022年度黨組織書記和黨務工作者培訓班暨黨員集中輪訓示范班,涵蓋黨員干部100余人次。三是健全考評體系。2022年12月20日印發《交投集團各出資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考評指標》《交投集團各出資企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考評指標》,將下屬出資企業領導干部學習心得體會撰寫情況納入考評指標,督促下屬出資企業領導干部加強學風建設。四是完善學習機制。2022年11月18日制定《中共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修訂)》,推動中心組學習規范化。同時,于2022年11月4日下發《中共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關于印發加強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推動職工(含非黨員)思想政治工作常態化和制度化。五是嚴肅追責問責。相關責任人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深刻檢查。

5.關于“投資經營效益不佳”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提升經營效益。根據財務快報,截至2022年12月底,集團公司48家虧損企業中已完成扭虧2家、注銷4家。二是出臺減虧舉措。集團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與喜相逢公司、自在出行公司簽訂協議,由自在出行公司新增網約車業務,同時由自在出行公司和喜相逢公司向集團公司作出保底收益承諾,年收益不低于集團公司持有股權所對應的以2022年8月31日為基準日經審計自在出行公司凈資產值的5%,實現減虧。三是完善投資管理。2022年12月28日修訂完善《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出資企業投資管理規定》,并制定《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投資項目投前管理實施細則》,全面提升投資管理水平。四是強化制度執行。嚴格執行《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所出資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管理辦法》,加強利潤考核導向,將考核結果與下屬出資企業負責人績效年薪、薪級調整掛鉤。同時,將根據考核結果對下屬出資企業負責人實行獎懲,并作為干部任免和建議任免的重要依據,對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為E級的下屬出資企業,由集團公司主要領導進行約談。五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集團公司相關領導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會上作深刻檢查

6.關于“部分業務重疊交叉”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制定整改方案。2022年12月9日集團公司黨委會審議通過《寧德市公交出租汽車有限公司整合至汽運集團方案》,將出租車業務歸口至汽運集團,促進汽運集團客運出租業務做強做大。2023年2月23日公交公司召開第二屆第四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寧德市公交出租汽車有限公司出租車業務整合至汽運集團的議案》,目前正在開展人員調配和資產整合等相關工作。二是規范統一管理。汽運集團、公交公司分別于2022年9月8日、2022年11月30日將已建成充電樁的信息數據接入電子信息公司充電基礎設施監管運營平臺,進行統一數據管理和動態監測。三是整合做優做強。2022年1月已停止交投實業公司供應鏈貿易業務,相關業務移交物流集團,由物流集團組建專人專班做強做大供應鏈貿易業務。針對集團公司業務重疊交叉情況,已于2023年2月形成《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關于下屬企業整合思路的報告》,擬對集團公司下屬出資企業進行資源整合,實現資產合理配置,減少業務交叉重疊,促進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7.關于“正威項目風險隱現”的問題

整改情況(基本完成)。一是采取司法措施。2023年1月17日,交投實業公司已依法向蕉城區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要求東南正威公司和深圳正威集團支付2021年投資收益3866萬元;2023年1月19日,蕉城區人民法院完成立案,案號(2023)閩0902民督1號,并向東南正威公司和深圳正威集團發出支付令;支付令發出后,經與正威集團溝通,其于2023年2月13日和2月20日分別支付500萬,合計支付了1000萬元投資收益;2月15日,因東南正威公司和深圳正威集團對支付令提出異議,蕉城區人民法院裁定終止支付令。根據法律規定,支付令失效后轉入訴訟程序;交投實業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向蕉城區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已經立案。綜上,集團公司已采取了司法措施,維護股東利益。二是全力依法催收。2022年2月至今,交投實業公司已發催收函7次,律師函2次;集團公司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多次約談正威集團董事局副主席王文生、張小青、寧德正威項目負責人等,并通過電話、上門、洽談會等方式積極溝通催收;2022年12月11日,市委、市政府領導帶隊赴深圳正威集團洽談正威福建寧德系列項目相關事項;2023年2月12日,市政府領導再次約見正威集團董事局副主席王文生、張小青,溝通正威福建寧德系列項目有關事項。同時,集團公司也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市國資委匯報寧德正威項目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困難以及擬采取的風控措施等。

8.關于“公車平臺管理不善”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加大保障投入。2022年11月上旬,福寧汽車租賃公司已通過客運公司、出租分公司等,內部統籌協調臨時駕駛員15名,滿足用車單位的需求。已于2022年12月購買10輛公務版的小車用于保障公務出行,后續將籌集資金,落實好8輛商務車的購買。二是提升服務水平。福寧汽車租賃公司已于2022年11月6日組織公車平臺全體駕駛員開展安全教育、服務禮儀、行車規范等培訓,今后每年將開展常態化培訓,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服務水平。三是完善制度管理。福寧汽車租賃公司于2022年9月制定《寧德市福寧汽車租賃有限公司駕駛員考核辦法》,通過整頓、培訓等方式,防止不按時出車、不按線路行駛等情況發生。

9.關于“‘空殼’企業清理步伐遲緩”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開展全面自查。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下發《關于開展“空殼”企業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屬出資企業再次梳理是否還存在“空殼”企業的情況。經自查梳理匯總,集團系統共計存在20家“空殼”企業。二是制定清理方案。針對20家“空殼”企業,集團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開黨委會研究制定了《“空殼”企業清理計劃》,其中:18家企業按照計劃開展清理工作;福安市閩運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計劃開展城鄉公交一體化業務,不列入注銷計劃;寧德市寧運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待歷史遺留問題解決后注銷。三是序時推進整改。根據《“空殼”企業清理計劃》安排,對18家“空殼”企業持續跟蹤整改落實,2022年已注銷6家,分別是飛鸞汽車站、黃田汽車站、寧德快客分公司、柘榮出租汽車公司、康厝汽車站、霞浦縣交通旅行社有限公司;2023年注銷10家;2024年注銷2家。

10.關于“國企改革任務推進不快”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專題部署推進。集團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召開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專題推進會,專題部署推進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截至2022年12月底,集團公司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的40項改革細項任務已全部完成。二是加強風控建設。2022年12月28日制定《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投資風險管理體系》,完成了投資風控體系建設工作。三是完善制度管理。2022年11月8日制定《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層管理人員競爭上崗、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辦法》,明確自2023年起每年中層管理人員競爭上崗比例不低于30%,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比例不低于2.5%。

11.關于“老企業轉型升級推動不力”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落實減虧升級。汽運集團于2022年12月5日制定《寧德市汽運集團虧損企業減虧方案》,利用智能化手段加強管理,控制成本,繼續推廣定制客運業務,計劃于2023年底前實現減虧3家,2024年底前實現再減虧1家;路橋公司制定《寧德市路橋建設有限公司資質升級方案》,與大型國企(省企或央企)合作,采取分立、吸收、合并的方式完成資質升級,計劃于2024年資質落地,以提高市場競爭能力。二是合力推動轉型。汽運集團已建設完成《寧德市汽運集團智慧交通服務平臺》,并完成了全市客運站智能化建設,及時與市場需求接軌,實現“互聯網+服務”的信息化經營;物資集團通過拓展省外市場、收復市內原有部分市場以及承接國資系統內項目等措施增加民爆物品銷售收入,截止2022年12月底,已完成營收3431萬元;公交公司已建立《公交公司智能公交調度管理系統》《寧德公交智能視頻及一鍵報警系統》,調整優化班次結構和線路布局,實現降本增效;路橋公司通過安排人員每天關注寧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招標公告發布網站的方式,實時掌握招標信息,截止2022年12月底已投標91個。三是定期專題研究。每年召開與“企業轉型升級”主題相關的部署會,對企業轉型升級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研究推進措施辦法。2023年2月24日召開集團公司“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動員部署會暨2023年度工作會議和“提質增效攻堅年”動員部署會,對轉型升級做了多方面部署和推動。

12.關于“新業務創新發展辦法不多”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創新新興業態。物流集團于2022年11月啟動交投物流集團水陸聯運中心《全智能化立體庫》項目建設工作;通過與交投融資租賃公司開展合作,為物流供應鏈上的中小企業提供供應鏈金融服務,自主運營漳灣臨港公路南側物流倉儲二期園區,實現貨物裝卸、包裝加工等多元化經營模式;交投一脈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底與古田縣、屏南縣等縣級醫院簽訂影像中心項目合作協議。二是不斷加強整改。電子信息公司已制定《寧德市交投電子信息有限公司申請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施工資質方案》,并于2022年9月將資質申請需要的7名專業技術人員的招聘計劃上報市國資委,目前已招聘4名。在資質申請所需專業人員全部招聘到位的情況下,于4個月內完成資質申請工作;文旅公司已編制《白水洋鴛鴦溪景區專項提升規劃》,豐富旅游產品,提升引流能力;2022年7月上線“一機游寧德”智慧旅游生活平臺,促進線上旅游產品銷售。三是深化提質增效。在集團系統范圍內開展提質增效攻堅年活動,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按照“任務清單化”“措施清單化”“責任清單化”等方式,整體推進精準投資、降本增效、資本運作、項目攻堅等10大專項行動,推動集團公司年度各項重點工作高質高效完成,促進新業務創新發展。

13.關于“負債規模逐年攀升”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加強考核管理。集團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向下屬出資企業下達《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關于下達各所出資企業2022年度資產負債率預警線與重點監管線的通知》,并將2022年資產負債率指標考核納入下屬出資企業年度經營業績指標進行考核。二是嚴格貸款審批。集團公司對下屬出資企業貸款提取情況進行逐筆審核,科學合理控制貸款規模;并于2022年9月起建立審批明細臺賬用于每季度初核查上季度下屬出資企業貸款提取情況。今后集團公司將繼續強化貸款審批,并對核查出的未經審批提取貸款的進行處理。三是強化資金管理。集團公司已制定本部還本付息資金計劃表,并定期收集匯總下屬出資企業債務明細,督促并指導下屬出資企業做好資金計劃安排,防范債務風險。目前已完成了2022年第三、四季度《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借款明細表》匯總編制工作。四是落實款項回收。集團公司已于2022年4月完成2021年度各縣市拖欠資金對賬工作,通過向欠款縣市發送催款函等方式進行催討,并積極對接市財政局完成各縣市資金上下級結算工作,于2022年8月22日收回各縣市拖欠資金3920萬元,保障資金鏈安全。五是拓寬籌資渠道。已完成集團系統2022年以來在建及擬建項目清單梳理工作,下一步將對項目清單進行每季度動態更新,并針對符合申報政策性資金條件的項目,通過申報專項債、一般債、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及前期經費等多種方式進行資金申請,減輕公司融資壓力,控制債務規模攀升,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

14.關于“應收款項追討不力”的問題

整改情況(基本完成):一是開展專項部署。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下發《關于加快落實巡察期間發現應收賬款問題回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相關下屬出資企業高度重視應收款項的回收工作,成立專班,通過催款通知書、上門追討、律師函及起訴等多種方式追討,并要求建立巡察整改應收賬款臺賬,對應收賬款進行分類,對發現問題進行逐一梳理分析,并制定有效措施,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于每月20日前反饋最新進展情況,直至整改到位。二是逐條清理清收。下屬出資企業按照逾期應收款項清單,逐項進行梳理,通過電話、發函、起訴等形式進行款項催收。截止2023年3月3日,集團公司逾期應收款345筆約3.94億元中,已收回163筆約2.96億元,2023年3月底收回1筆約0.16億元,剩余181筆約0.82億元未收回的,已制定《巡察期間應收賬款催收計劃表》,逐筆列出下一步措施。三是加強日常監督。集團公司按照《應收賬款管理辦法(暫行)》,加強集團公司各部室之間、下屬出資企業之間的信息溝通,定期對應收賬款進行清理,摸清底數,準確掌握應收款項的詳細情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收回應收賬款。

15.關于“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切實落實整改。已完成32起事故調查處理“回頭看”工作,并加強對下屬出資企業安全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和隱患整改,防范安全事故發生;2022年共發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1起,事故起數同比下降83.3%,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二是加強安全培訓。集團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11月10日先后開展《正確理解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不斷提高應急預案質量和應用水平》培訓,邀請寧德市安全生產專家授課,提升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健全完善制度。2022年12月修訂《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規定》《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并印發至下屬出資企業和集團公司各部室,明確安全職責,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同時,分析辨識集團系統危險源,編制完成《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安全風險一企一冊》。四是嚴肅追責問責。相關責任人員待進一步核實后,再行處理。

16.關于“內設加油站點監管不力”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開展全面自查。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下發《關于開展內設加油站點經營情況自查工作的通知》,對集團系統是否存在內設加油站點進行自查。經摸排,僅汽運集團一家存在內設加油站的經營。二是及時清理到位。福安客運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5日關閉加油站并將設備進行處理。

17.關于“公交便民問題凸顯”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公交公司成立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指揮部,全力推進公交場站建設工作。二是持續項目推進。公交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完成鋰電特色小鎮公交樞紐站項目主體封頂,以及靈秀山莊公交首末站項目可研審批、方案設計招標。三是研究制定方案。公交公司針對剩余未完成已納入《寧德市主城區“十四五”公共公交發展規劃(2021-2025)》的公交場站,于2022年12月9日制定《關于推進落實寧德市主城區公共交通發展規劃公交場站建設的工作方案》,明確措施,落實責任,加快推進公交場站建設。四是強化招聘宣傳。自巡察反饋以來,公交公司通過在寧德市人力資源網、寧德在線人才網、公交車尾LED廣告屏、公司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發布駕駛員招聘信息,擴大招聘宣傳覆蓋面,增強招聘效果。自巡察反饋以來,共招聘駕駛員17名。五是加大培訓力度。2022年10月至11月,公交公司組織2022年度新入職的49名駕駛員開展服務意識和能力方面的培訓,今后每年也將至少安排1次此類培訓,不斷提升駕駛員的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

18.關于“充電設施管理缺失”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加快充電樁建設。電子信息公司于2022年5月成立設備運行維護團隊和客服團隊,及時處理55個充電樁故障,提升群眾滿意度;該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列出未通電充電樁設備清單,并發函商請場地主管部門和國網寧德供電公司通電。其中福安市韓陽煌都、福安公園路停車場、東僑鋰電小鎮場站已于2022年內實現通電。該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制定《寧德市交投電子信息有限公司充電樁建設計劃》,并于2022年12月底完成了3個鄉鎮充電樁建設,剩余7個鄉鎮充電樁建設按計劃于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二是完善制度管理。電子信息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制定《寧德市交投電子信息有限公司客響中心客服組管理辦法》,并于2022年11月修訂完善《寧德市交投電子信息有限公司充電場站運營管理辦法》,定期對全市充電樁設備、箱變、配電箱、場地情況進行巡檢,巡檢頻率核心場站每周至少1次,城區普通場站每兩周至少1次,鄉鎮村村通場站每月至少1次,安排專人每日分析平臺故障工單,對充電設施的故障、離線狀態保持實時監控。

19.關于“部分客運站項目推進緩慢”的問題

整改情況(未完成):一是加快投產運營。柘榮汽車客運中心站項目已于2022年1月上旬完成規劃驗收、11月底完成臨時污水管網鋪設、12月中旬完成標識工程和智能化工程安裝等工作,于2022年12月底投產運營。二是落實前期工作。汽運集團已于2022年12月上旬完成太姥山汽車客運站項目的預算審核、招標文件備案等招標前期工作。三是解決資金問題。因太姥山汽車客運站項目涉及資金問題需福鼎市政府落實舊站拆遷補助款后開展招標工作,汽運集團于2022年11月7日發函福鼎市政府積極爭取落實舊站拆遷補助款,推進項目開工建設。

20.關于“個別房產項目隱患突出”的問題

整改情況(未完成):一是完成消防備案。壽寧寧運嘉園項目2019年4月向壽寧消防大隊申請消防驗收,并于2019年6月完成消防備案工作。二是落實工程建設。2022年12月上旬已完成項目小區場地道路、綠化等附屬工程建設,以及竣工驗收測量工作。三是積極溝通協調。2020年以來,汽運集團已多次請求壽寧縣相關部門給予解決寧運嘉園規劃驗收相關事項,并于2022年11月10日再次發文對接壽寧縣政府協調項目規劃驗收及產權證辦理,壽寧縣政府未明確答復。2022年6月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帶隊到壽寧縣項目現場,督促加快推進項目現場綠化等附屬建設工作,并對接壽寧縣政府分管領導及壽寧縣住建局和自然資源局協調項目產權證辦理事宜,就項目規劃驗收以及產權證辦理進行了溝通。2023年2月,經集團公司主要領導與壽寧縣政府再次溝通項目規劃驗收以及產權證辦理,現已同壽寧縣自然資源局初步形成按項目現狀進行規劃驗收的意見。由于項目屬歷史遺留問題,后續集團公司將繼續對接相關部門補充完善項目規劃驗收所需材料,積極促進項目規劃驗收和產權證辦理。

21.關于“儲才用才辦法不多”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優化人才調配。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已提任下屬二級公司中層正職干部25名,集團公司本部及下屬二級公司的中層正職空缺比例已從43%降至18%,下一步將繼續對集團公司本部及下屬二級公司的中層正職進行及時調配和配置,進一步降低空缺比例。二是創新資質升級。2022年10月交投勘察設計公司已通過增資擴股引入優質股東的方式完成對興路公司資質要求的職稱缺口,現有中級及以上職稱21人。三是強化制度建設。2022年11月8日印發《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人才庫管理暫行辦法》,分類建立后備人才庫、專業技術人才庫、外部專家庫,對人才庫實行動態管理,重點關注年齡結構、專業結構、知識結構,并及時調整、補充,優化人才隊伍結構。

22.關于“引才留才力度不夠”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落實人才措施。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對集團系統7名符合條件的人員累計發放人才津貼8.7萬元,落實人才津貼有關措施,提升留才力度。二是拓寬選聘渠道。通過人才市場、聯合網絡招聘平臺等多種載體聯合發布招聘公告,豐富招聘渠道并擴大公告覆蓋面。2022年,采取市場化選聘、公開選拔、人才引進等方式引進高級人才4名;2022年12月13日面向社會發布《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和《2022年研究生專場招聘公告》,通過組織開展筆試面試等工作,現已招聘緊缺崗位38人、專業領域研究生6人,基本上解決了集團公司對緊缺人才的需求。三是修訂完善制度。2022年11月29日印發《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導師制管理辦法》《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一線考察干部實施辦法》,加強干部培養力度,強化留才措施,切實做到“引得進、留得住”。

(二)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

23.關于“壓力傳導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落實壓力傳導。2022年12月20日下發《中共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關于開展2022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的通知》,集團公司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將分別帶隊對各出資企業黨委(支部)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開展年度檢查,并延伸至下屬三級公司,實現每五年對下屬三級公司全覆蓋檢查一輪,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傳導到基層。二是深入督促指導。2022年11月3日印發《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員領導干部聯系黨支部工作的實施意見》,巡察反饋以來,集團黨委領導均深入掛鉤企業開展調研,并督促掛鉤企業切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三是健全考評機制。2022年10月11日印發《中共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辦法》,實施“分級管理”,督促下屬出資企業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4.關于“警示教育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抓好日常教育。2022年5月底以來,已通過開展警示教育周活動、參觀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展、組織觀看福建省黨風廉政警示教育館虛擬展館以及專題教育片《打鐵必須自身硬》等形式開展了警示教育,開展警示教育活動達2次以上。二是加大曝光力度。2022年11月30日印發《中共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關于對集團系統2017年以來黨員干部受到黨紀處分典型案例的通報》,用身邊人身邊事開展警示教育。三是警示教育常態化。2022年11月13日下發《中共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關于加強警示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建設的通知》,推動各所屬黨組織進一步落實警示教育工作,并堅持每年開展案例教育,實現警示教育常態化制度化。

25.關于“系統整治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切實落實整改。文旅公司、汽運集團、雙福高速公司等已于2022年9月底全部收回虛報住宿費187筆計28172元。二是開展專項整治。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啟動集團系統虛報住宿費自查工作,下屬出資企業已于2022年11月30日前上報自查報告;針對自查情況,集團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對下屬出資企業虛報住宿費等系統性問題開展抽查工作,未發現被抽查企業存在虛報住宿費等系統性問題。三是強化日常監督。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至22日前往下屬出資企業開展巡察整改專項監督檢查,嚴抓落實整改。下一步集團公司將嚴格執行報銷制度,每年度開展抽查、檢查,發現問題嚴肅問責,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26.關于“日常監督有‘盲區’”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摸清底數情況。組織集團公司相關部室分別對集團系統2017年以來已竣工工程項目、投資、融資事項進行摸排,已形成臺賬清單。二是開展專項檢查。2022年11月16日至22日,組織集團公司紀檢監察室等相關部室對下屬出資企業當年度已竣工項目和投融資事項開展專項檢查,并于2023年2月制定《關于開展已竣工項目和投融資事項專項監督檢查的工作方案》,形成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三是督促整改落實。針對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2022年12月29日印發《市交投集團黨委關于開展巡察整改專項監督檢查情況的通報》,集團公司紀委書記對12名黨委(支部)主要負責人進行了談話提醒,指出存在問題,要求切實抓好整改,至2023年1月13日均已上報整改情況。

27.關于“問責處理有偏頗”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集團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制定《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員工獎懲管理辦法(試行)》,對受到黨政紀處分以及誡勉(警示)人員配套經濟處罰,分檔次扣發相應績效薪金,切實做到獎懲分明。

28.關于“能力提升有短板”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加強業務培訓。集團公司紀委于2022年12月8日制定《交投集團紀委關于加強紀檢干部學習培訓的實施方案》,通過開展業務培訓,提高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綜合素質和監督執紀問責工作質效。2022年12月26日,采用線上學習的方式,組織集團系統全體紀檢監察干部開展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關規定的業務培訓和警示教育。今后每年至少組織一場全體紀檢監察干部業務培訓。二是強化隊伍建設。2022年11月23日、12月7日,分別調整汽運集團紀委書記和紀檢監察室主任,加強了汽運集團紀檢監察隊伍力量。按照市國資委黨委關于推進市屬企業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文件精神,組織實施《市交投集團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方案》,把紀檢力量集中到集團公司本部,統一管理調配,不斷加強紀檢隊伍建設。三是提高監督質效。要求派駐出資企業紀檢監察組每年至少開展1次專項監督檢查,提高發現問題能力。2022年物資集團紀委、汽運集團紀委、公交公司紀委均已落實。

29.關于“部署工作‘照搬照抄’”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提高辦文水平。集團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邀請外部專家開展信息宣傳與公文寫作專題講座,提高經辦人員公文寫作水平。今后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培訓,持續提升集團公司及下屬出資企業辦文人員水平。二是切實轉變文風。2022年10月12日下發《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存在公文“照搬照抄”情況問題的通報》,要求下屬出資企業及集團各部室切實改進作風、轉變文風,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再次出現。三是及時予以通報。一方面,對近期8家下屬出資企業報送公文錯情進行通報,并將在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扣分,切實提高辦文質量。另一方面,將公文報送情況列入集團公司黨委2022年11月16日至22日對下屬出資企業的巡察整改專項監督檢查中,對于檢查發現的11個公文錯情問題,相關下屬出資企業均已按要求做到即知即改。四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

30.關于“深入基層調研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加大調研力度。2022年5月巡察入駐至2023年2月底,集團公司班子成員下基層調研共73次,其中到下屬三級公司調研18次。二是制定調研計劃。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下發《2023年領導班子下基層調研計劃的通知》,明確集團公司領導班子成員2023年度到下屬三級公司調研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并形成集團公司領導班子每年下基層調研的長效化常態化工作機制。

31.關于“董事會會議形同虛設”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做到即知即改。巡察反饋至2023年1月底,集團公司本部共召開董事會9場,其中現場會議5場,通訊表決4場。二是規范年度會議。2022年10月13日印發《關于加強公司董事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屬出資企業要切實發揮董事會年度會議的作用,每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召開董事會年度會議,聽取公司經營班子的工作匯報,審議上一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并將上述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管理績效考核。三是組織學習培訓。集團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組織下屬出資企業相關人員及集團相關部室學習市國資委《關于印發<所出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章程指引>的通知》和《關于印發<所出資企業董事會工作報告制度>的通知》,以及《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加強公司董事會管理工作的通知》《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印發董事會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等四份指導文件,進一步加強干部職工對董事會相關工作的理解,確保機制得到長效落實。四是健全完善制度。2022年12月5日制定《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工作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董事會日常工作管理。

32.關于“集團審核備案制度不落實”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加強制度學習。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組織下屬出資企業相關人員學習《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貫徹落實項目審核備案制度。二是開展督促檢查。2022年11月16日至23日,對集團公司17家所屬企業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并形成自查報告。經檢查,仍存在1宗工程項目未及時備案事項,目前正在開展相關處理工作。今后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項目備案情況檢查,確保嚴格落實審核備案制度。三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批評教育及談話提醒。

33.關于“部分工程項目竣工結(決)算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建立結算臺賬。建立已完工的27個項目竣工結(決)算整改臺賬表,現已完成22個項目結算工作,剩余5個項目結算也在積極按程序推進,其中:寧德汽車基地項目鐵路專用線于2022年12月19日完成招標并開展結算審核,2023年3月底前完成結算;寧德市火車站站前廣場提升改造工程、寧德市火車站站前廣場提升改造項目立面改造提升工程、寧德火車站站前廣場提升改造相關電子監控項目等3個項目,已按規定于2022年11月22日報送市審計局審核,市審計局已于2023年2月16日開展委托并啟動審核工作,2023年3月底前完成結算;周寧月牙灣迎賓酒店附屬工程因施工單位未能及時提供結算材料導致該項目結算審核工作延時,通過文旅公司多次發函催促,施工單位于2023年2月15日提交竣工驗收和結算相關資料,文旅公司現已按規定程序開展結算審核工作,2023年3月底前完成結算。二是加強日常檢查。2022年11月16日至23日,對集團公司17家所屬企業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并形成自查報告。經檢查,仍有3個工程項目未及時開展竣工結(決)算,其中2項已完成整改,剩余1項目前正在開展相關處理工作。今后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項目結算情況檢查,確保嚴格落實結算審核制度。三是修訂管理辦法。2022年12月5日修訂完善《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項目竣工決(結)算管理(暫行)辦法》,明確項目結(決)算辦理時限、要求。四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及談話提醒。

34.關于“個別工程項目招標采購程序履行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開展學習教育。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組織下屬出資企業相關人員學習《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嚴格履行工程項目招標采購程序。二是完善項目建設。寧德火車站綜合樞紐站項目設計單位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公司已完成項目施工圖設計工作,并按合同約定配合項目施工工作;市交通職業技能綜合考訓基地項目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竣工驗收,監理單位省交通建設工程監理咨詢公司已按合同約定完成項目監理服務工作。三是加強招投標管理。2022年11月16日至23日,對集團公司17家所屬企業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并形成自查報告,未發現招標采購程序履行不嚴格的情況。今后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項目招投標檢查,強化制度執行力,發現問題嚴肅處理,確保各建設項目嚴格履行招標采購程序。四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及批評教育。

35.關于“部分工程項目概(估)算管控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強化監督管理。2022年11月16日至23日,開展集團系統2017年以來工程項目超概(估)算自查工作,未發現其他工程項目存在概(估)算管控不到位的問題。今后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工程項目超概(估)檢查,確保各建設項目概(估)算工作管控到位,杜絕工程建設項目擅自擴大規模、提高標準等超概(估)算現象的發生。二是完善管理制度。2022年12月26日制定《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項目概(估)算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工程項目概(估)算審批權限,同時加大檢查力度,對擅自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虛列建設成本等行為將依紀依規給予處分。三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誡勉、通報批評、批評教育及談話提醒。

36.關于“違規發放過節費”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加大落實整改。雙福高速公司、屏古高速公司關于2017年至巡察進駐期間違規發放的65筆計13.17萬元過節費已全部收回;屏古高速公司超工資核算范圍違規發放員工過節費8筆2.84萬元,已收回2.81萬元(因其中1人已逝世,過節費300元未收回)。今后每年至少開展財務專項檢查1次,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二是組織學習培訓。2022年11月3日組織下屬出資企業財務分管領導、財務負責人學習財務有關制度,今后每年將至少組織一次關于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實施細則的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財務人員業務水平。三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

37.關于“違規報銷學歷教育經費”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切實加強整改。雙福高速公司、屏古高速公司等七家企業違規報銷學歷教育經費計9.9萬元,已全部收回。今后每年至少開展財務專項檢查1次,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二是強化日常管理。2022年11月3日組織下屬出資企業財務分管領導、財務負責人學習學歷教育經費報銷的有關規定,同時加大報銷審核力度,進一步規范報銷流程,提高財務日常管理水平。三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

38.關于“無公函列支接待費”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嚴明接待紀律。集團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下發《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辦公室關于存在無公函列支接待費情況問題的通報》,對汽運集團(含交通國旅公司)、實業公司無公函列支接待費的問題在集團系統范圍內進行通報,要求舉一反三,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二是加強監督檢查。集團公司黨委于2022年11月16日至22日對下屬出資企業開展巡察整改專項監督檢查中,將“三公經費”使用情況作為檢查的內容,未發現其他下屬出資企業存在無公函列支接待費問題。三是規范接待管理。集團公司于2022年9月9日修訂完善《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業務接待管理辦法(試行)》,并于2022年11月3日組織下屬出資企業分管辦公室的領導和辦公室負責人開展培訓,規范業務接待管理。四是嚴肅追責問責。相關責任人員待進一步核實后,再行處理。

39.關于“超范圍超限額使用現金”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開展系統學習。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組織下屬出資企業財務及相關人員學習《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暫行規定》,提高對現金使用范圍及限額管理意識。二是切實落實整改。公交公司出租車公司自2022年9月起采取往來款對賬確認方式,替代原有現金收支模式,杜絕超范圍超限額使用現金情況發生。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公交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修訂完善《寧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財務管理暫行規定》,嚴格規范現金使用范圍及限額。四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談話提醒。

40.關于“白條列支食堂餐補”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嚴格財經制度。2022年5月以來,已由餐飲承包公司開具正式稅務發票,并于2022年11月3日組織下屬出資企業分管辦公室的領導和辦公室負責人學習《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暫行規定》,確保食堂餐補按照財務管理規定執行。二是專項落實部署。集團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下發《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辦公室關于規范食堂餐補管理的通知》,對白條列支食堂餐補問題在集團系統范圍內進行通報,要求下屬出資企業自查自糾并反饋,避免白條列支問題再次發生。三是深入監督檢查。將白條列支食堂餐補情況列入集團公司黨委2022年11月16日至22日對下屬出資企業的巡察整改專項監督檢查中,未發現其他下屬出資企業存在白條列支食堂餐補問題。四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談話提醒。

41.關于“個人借款清理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情況(基本完成):一是規范借款管理。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組織下屬出資企業財務及相關人員學習《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備用金管理制度》《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應收款項管理辦法(暫行)》,要求嚴格控制費用支出,規范個人借款管理。同時,下屬出資企業也均已制定《備用金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集團系統備用金日常管理。二是多措并舉催收。截至2023年2月15日,下屬出資企業已收回個人借款100筆計96.68萬元;針對未收回27筆共計67.57萬元的個人借款進行梳理、分類,制定《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個人借款清收方案》,通過上門追討、發催款函、律師函、起訴、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出具管理意見書等方式進行催收,并要求下屬出資企業每季度上報個人借款清收情況,確保按計劃分期收回、清理。同時,集團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對下屬三級子企業個人借款清收情況開展抽查工作,未發現被抽查企業存在個人借款清理不及時情況。下一步集團公司將每年開展抽查工作,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將嚴肅追責問責,杜絕類似情況再發生。三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及談話提醒。

42.關于“營收款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切實落實整改。汽運集團下發《關于落實出納工作檢查整改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落實使用公賬收款碼收款的通知》,同時分別于2022年6月和12月對其下屬分子公司營收款管理情況進行了檢查,規范營收款管理工作。目前,汽運集團已全面配備線上收款工具,實現“零現金”收款。二是開展專項清理。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啟動集團營收款管理情況自查工作,下屬出資企業已于2022年11月30日前上報自查報告;針對自查情況,集團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對下屬出資企業營收款管理情況開展抽查工作,未發現被抽查企業存在營收款管理不到位問題。三是嚴格制度執行。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組織下屬出資企業財務及相關人員學習《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應收款項管理辦法(暫行)》,進一步明晰營收款管理的內容,提高營收款項管理意識,舉一反三,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四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

43.關于“違規報銷公車違章罰款”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抓好落實整改。集團公司于2022年10月9日全部收回屏古高速公路公司違規報銷公車違章罰款325元。二是加強業務學習。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組織下屬出資企業分管辦公室的領導和辦公室負責人學習《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公務車輛使用和車勤人員管理規定(修訂)》,規范公車使用審批和公車管理。三是強化檢查力度。將“三公經費”使用情況列入集團公司黨委2022年11月16日至22日對下屬出資企業的巡察整改專項監督檢查中,列出檢查清單,并于2022年12月29日對開展巡察整改專項監督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四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44.關于“違規發放駕駛員安全獎”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切實落實整改。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全部收回違規發放駕駛員安全獎3600元。二是開展學習教育。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組織下屬出資企業分管辦公室的領導和辦公室負責人學習《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暫行規定》,杜絕此類問題發生。三是加強督促檢查。將財務專項情況列入集團公司黨委2022年11月16日至22日對下屬出資企業的巡察整改專項監督檢查中,未發現其他下屬出資企業存在違規發放駕駛員安全獎的問題。四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談話提醒。

45.關于“運營車輛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做好即知即改。寧德出租汽車分公司已于2022年4月與黃長青簽訂出租車公車承包經營合同,相關承包費用從2022年4月起計算收取。二是開展學習培訓。寧德出租汽車分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組織開展關于《寧德出租車分公司公營巡游出租車經營管理制度(試行)》《寧德出租車分公司公營巡游出租車租賃規定(試行)》《寧德出租汽車分公司車輛交接流程》《寧德出租汽車分公司出租車管理方案》等制度的學習培訓,加強對運營車輛的規范管理。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寧德出租汽車分公司于2022年11月制定《寧德出租車分公司測試車輛管理暫行辦法》,通過確定測試主題、測試時間、固定測試人員、形成測試報告等流程,規范測試車輛的管理。同時,于2022年12月13日制定《寧德出租汽車分公司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管理辦法》,成立領導小組,加強對出租運營車輛經營者履行經營協議情況的監督檢查,并按照規定對經營者和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進行考核。四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方面

46.關于“議題虛增至黨委會議記錄”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及時調整人員。集團公司已于2022年6月調整黨委會記錄人員,由黨員負責。二是完善會議制度。2022年12月29日修訂完善《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會議制度》,明確黨委會相關流程和議題審批制度,以及各部室議題匯總時限,嚴格按制度辦事。三是嚴肅追責問責。集團公司黨委向市國資委黨委作深刻書面檢查;集團公司黨委書記代表集團黨委班子在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深刻檢查;市國資委黨委對集團公司“議題虛增至黨委會議記錄”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在市國資系統內進行通報;相關責任領導在集團公司黨委2022年度民主生活會上作深刻檢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談話提醒。

47.關于“‘三重一大’制度修訂不完善”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學習相關規定。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組織學習市國資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所出資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實施意見》,提高對“三重一大”決策事項重要性的認識。二是制定事項清單。2022年12月29日制定“三重一大”事項清單,理清黨委、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等權責,明確黨委直接研究決定事項、黨委前置研究討論后由董事會(未設董事會的經理層)決定的重大經營管理事項,以及董事會授權董事長、總經理、經理層的決策事項。三是修訂完善制度。2022年12月29日修訂完善《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并對“重大融資、擔保項目”“大宗物資和購買服務”“較大額度的非生產性資金使用”等重大事項的具體標準進行明確。

48.關于“黨委議事決策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切實落實整改。集團公司已于2022年6月調整黨委會記錄人員,由黨員負責。二是規范表決程序。巡察反饋以來至2023年1月底,集團公司累計召開17場黨委會,均未存在非黨委委員參與表決現象。三是完善相關制度。2022年12月29日修訂完善《中共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黨委議事細則》和《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會議制度》,并于2023年1月5日組織學習,規范黨委參與企業重大決策的程序。

49.關于“對部分下屬公司違反決策制度糾偏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開展即知即改。針對“2017年至巡察進駐,物資集團下屬物資發展公司均以經營班子會代替支委會研究“三重一大”事項”的問題,集團公司黨委責成物資集團黨委對物資發展公司班子進行了集體約談,物資集團黨委也于2022年11月8日對物資發展公司3名班子成員給予談話提醒。2022年6月至今,物資發展公司未存在以經營班子會代替支委會研究“三重一大”事項的問題。二是組織培訓學習。2022年11月3日組織學習市國資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所出資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實施意見》,理解把握“三重一大”內容,提高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重要性的認識。三是明確議事規則。2022年11月10日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的通知》,要求集團公司各級黨組織執行“明確黨組織研究討論是董事會、經營層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序,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的規定。四是持續傳導壓力。2022年11月16日至22日,集團公司對下屬16家二級和3家三級企業組織開展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專項檢查,同時要求各出資企業黨委(支部)每年對權屬企業開展落實“三重一大”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對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集團公司黨委和紀委。集團公司每年組織抽查,發現違規行為,扣減其主管企業當年經營業績考核管理指標的相應分值。截止目前,已抽查汽運集團下屬寧德汽車北站、出租車分公司、霞浦分公司等3家三級企業。五是修訂完善制度。2022年12月29日修訂完善《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關于“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理清黨委、董事會、監事會、經營層等權責。

50.關于“黨組織機構不健全”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做到即知即改。置業公司黨支部已于2022年9月30日選舉產生支委會組成人員;融資租賃公司黨支部已成立;交建公司黨支部現僅有6名黨員,不滿足成立支委會條件。二是提高思想認識。通過組織開展2022年度黨組織書記和黨務工作者培訓班暨黨員集中輪訓示范班,以及通過黨委會、“三會一課”等方式,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和黨務工作者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條例,提高黨員領導干部對健全基層黨組織的重視程度。三是開展全面自查。對集團系統黨組織建立情況進行自查,摸清黨組織“應建未建”問題,形成自查報告。同時,通過每季度更新完善《黨組織情況信息一覽表》,動態掌握下屬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經梳理,集團系統符合條件的企業已實現黨組織“應建盡建”。

51.關于“發展黨員不積極”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積極引導入黨。2022年11月3日印發《中共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關于加強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引導青年職工、基層一線人員積極向黨組織靠攏,做到每年提出入黨申請人數不少于同期非黨人數2%。二是實行動態監督。及時更新完善《中共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發展黨員工作臺賬》,實時掌握集團系統發展黨員情況,督促各所屬黨組織積極做好發展黨員工作。2022年發展黨員16名,超額完成上級下達的13名年度計劃指標。5個超過8年未發展黨員的黨支部,現均有入黨積極分子,并將其作為重點培養對象。今后集團公司黨委將有意識培養業務骨干,引導其積極向黨組織靠攏。

52.關于“黨務公開制度不完善”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認識。巡察反饋以來,集團公司黨委及各所屬黨委(支部)已通過黨委會、“三會一課”,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覆蓋率達100%,切實提高黨務工作人員對黨務公開工作的思想認識。二是加強黨務公開。2022年12月20日印發《交投集團各出資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考評指標》,將黨務公開制度落實情況作為考評的重要指標,逐層壓實責任,推動黨務公開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和規范化。2022年第四季度集團公司黨委已公開黨務事項5項。三是修訂完善制度。2022年11月19日,下發《中共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黨務公開工作制度》,進一步明確了黨務公開的內容、范圍、程序、方式和時限等,形成合理、有序的公開機制。

53.關于“部分下屬公司相對冗員問題突出”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制定專項方案。集團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制定印發《福建省寧德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瘦身健體”方案》,推進汽運集團分支機構改革,通過“撤、劃、并”等方式按計劃依法依規進行機構縮減,實現提質增效目標。二是加強整改力度。大力推進汽運集團對距法定退休2年內的中層管理人員實行退二線制度以及對距法定退休5年內的員工實行內部退養制度,同時積極推動汽運集團推行站務信息系統化管理,逐步減少人工。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汽運集團已減員106人(其中退休84人、解除勞動關系16人、調出3人、已故3人);2022年6月至10月投資開發公司減員4人(其中退休1人、調配2人、交流掛職1人);交建公司退休2人。關于交建公司5名專職負責1宗物業收租業務的員工,1人退休、2人負責后崗租賃標的物的水電及安保巡邏管理、2人負責寧德市交通從業資格考試點(設在寧德后崗)的秩序和考試設備的報修維護管理工作。

54.關于“部分老企業中層干部員工老齡化現象嚴重”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優化班子結構。集團公司于2022年12月調整優化汽運集團、物資集團班子結構,汽運集團、物資集團班子成員平均年齡分別從56.11周歲降至53.1周歲,從53.4周歲降至52.4周歲,下一步將繼續充實老企業年輕干部,優化其班子成員年齡結構。二是強化制度管理。2022年11月8日修訂完善《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出資企業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管理辦法》,并指導汽運集團、物資集團修訂完善《福建省寧德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基層單位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管理辦法》《寧德市物資集團有限公司子公司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管理辦法》,加大優秀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和交流力度,推動下屬出資企業常態化儲備中層干部人才,合理設置并動態保持中層干部年齡結構,正確處理使用年輕干部和用好其他年齡段干部的關系,充分調動中層干部整體功能。

55.關于“干部競爭激勵培訓力度不足”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加強組織學習。組織下屬出資企業組織人事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經辦人員等學習干部隊伍建設有關制度,并貫徹落實。二是實行績效分級。根據《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績效管理制度》,于2022年12月21日開展集團公司本部績效考核會議,通過現場述職、現場打分形式,實行績效管理強制分布,優秀等次員工比例不高于20%、末等等次員工比例不低于2.5%,促進績效考核差異化精準落地,營造“獎優懲劣”考核導向。三是落實教育經費。根據《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員工教育培訓計劃》,2022年因疫情影響,職工教育經費為1.34萬元,占比9.6%。四是健全完善制度。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制定印發《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層管理人員競爭上崗、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辦法》,2023年起每年中層管理人員競爭上崗比例不低于30%,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比例不低于2.5%,扎實推進中層管理人員能上能下。

(四)落實巡視巡察、審計、主體責任檢查等各類監督反饋問題整改方面

56.關于“違規接待改后又犯”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抓好工作落實。集團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全部收回陪同用餐人員違規接待費用2698元。二是專項督促檢查。集團公司黨委于2022年11月16日至22日對所出資企業開展巡察整改專項監督檢查中,將“三公經費”使用情況作為檢查的內容,未發現其他下屬出資企業存在違規接待問題。三是完善管理制度。集團公司于2022年9月9日修訂完善《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業務接待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業務接待陪同人員、費用標準等,并于2022年11月3日組織下屬出資企業分管辦公室的領導和辦公室負責人開展培訓,規范業務接待管理。四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誡勉及通報批評。

57.關于“公車私用仍有發生”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學習相關制度。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組織下屬出資企業分管辦公室的領導和辦公室負責人開展公車管理培訓,規范公車使用審批和公車管理。二是深入監督檢查。集團公司黨委于2022年11月16日至22日對下屬出資企業開展巡察整改專項監督檢查中,將“三公經費”使用情況作為檢查的內容,未發現其他下屬出資企業存在公車私用問題。今后每年將強化對二、三級企業的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嚴肅處理。三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黨內警告處分,并處扣除2022年度績效工資的30%。

58.關于“代墊資金未收回”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開展系統學習。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組織下屬出資企業財務及相關人員學習《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應收款項管理辦法(暫行)》,提高代墊款項管理意識,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二是切實抓好整改。文旅公司已于2022年7月底前全部收回代墊市三都潮旅游開發公司96.45萬元。三是加強日常監督。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至22日前往下屬出資企業開展專項檢查工作,嚴抓落實整改,下一步集團公司將每年度開展抽查工作,杜絕類似情況再發生。四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59.關于“無依據付款追討不力”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及時追回款項。根據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2)閩09民終1021號),“九建公司對寧運公司超額支付的1298155.72元應當予以返還并支付自2021年3月9日起的相應利息”,即超額支付部分及相應利息共計137.93萬元。汽運集團已依法于2022年11月11日收到九建公司返還的法院判決款項137.93萬元。二是加強學習教育。集團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組織下屬出資企業相關人員學習《資金管理暫行規定》,強化資金管理意識,杜絕無依據付款現象再次發生。三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

三、巡察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對巡察反饋的問題和移交的線索,集團公司黨委高度重視,依規依紀調查核實,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涉及處級干部8人,科級干部26人,其他人員50人。其中,黨內警告1人,誡勉2人,通報批評18人,批評教育17人,談話提醒27人,民主生活會上作深刻檢查5人具體情況如下:

1.針對“部分工程項目概(估)算管控不到位”問題,集團公司黨委對負有責任的投資開發公司董事長繆進興給予誡勉。

2.針對“違規接待改后又犯”問題,汽運集團黨委對負有責任的時任太姥山汽車站辦公室主任黃友給予誡勉。

3.針對“公車私用仍有發生”問題,汽運集團黨委對負有責任的時任福鼎分公司經理林道秀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并處扣除2022年度績效工資的30%。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1.關于“正威項目風險隱現”的問題

基本完成情況說明:一是投資收益催收情況。經積極催收,截止2023年2月20日,收回投資收益1000萬元。為收回剩余投資收益,切實維護股東權益,集團公司已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根據法律規定,一審普通程序審限為6個月,二審審限3個月,訴訟過程還可能因其他因素延長審限,法院裁判文書生效后,若對方未及時履行,還需要申請強制執行。因此通過訴訟程序收回投資收益需要一定時間二是順位抵押情況。交投實業公司與東南正威公司協議約定的是順位抵押,即寧德正威公司將其資產抵押后剩余價值抵押給交投實業公司,目前寧德正威公司的主要資產為正威東南總部項目地塊,該地塊還未完成項目建設融資抵押,因此暫不具備辦理順位抵押的條件。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積極落實法律程序。繼續落實法律程序,必要時申請訴訟財產保全,法院裁判文書生效后,對方未及時履行的,依法申請強制執行,保障股東權益。二是及時落實抵押措施。集團公司已組織專班加強跟蹤落實整改措施,繼續催收剩余投資收益,并定期到寧德正威公司和正威東南總部項目現場了解東南總部項目建設進度以及順位抵押成立條件,爭取在順位抵押條件具備后要求寧德正威公司及時將項目地塊抵押給交投實業公司。

整改時限:2024年3月31日完成,若因法院依法延長審限,則完成時限相應延長。

2.關于“應收款項追討不力”的問題

基本完成情況說明:應收款項剩余182筆約0.98億元還未收回,2023年3月底收回1筆約0.16億元,剩余181筆約0.82億未收回的,主要為對公賬戶59筆約0.3億元、持續催討55筆約0.09億元、已起訴32筆約0.13億元、計提壞賬29筆約0.06億元、集團系統內欠款4筆約0.05億元、項目款項2筆約0.19億元。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集團公司制定的《巡察期間應收賬款催收計劃表》進行催收,對于對公賬戶款項,積極對接欠款單位,加速追討進度,必要時采取法律措施追討;對于持續催討的款項,將進一步溝通對接,必要時請求上級協助支持;對

于已起訴的款項,按照法院判決書推進,必要時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對于已計提的壞賬做好核銷壞賬準備,賬銷案存;對于集團系統內欠款,集團公司將協調對接各家企業,盡快將款項收回;對于項目款項,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收取。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31日完成,若無法收回則在2023年12月31日前啟動起訴或者上報市國資委申請核銷程序。

3.關于“部分客運站項目推進緩慢”的問題

未完成情況說明:太姥山汽車客運站項目因涉及項目資金問題導致項目建設滯后:一是至今福鼎市政府仍有5567.59萬元福鼎舊站拆遷補助款未能按照2006年6月簽定的拆遷補償協議撥付。二是汽運集團資金十分緊張,若通過銀行貸款自籌資金先行動工建設主體工程,勢必增加財務成本,進一步加大經營壓力。同時,還將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汽運集團在爭取福鼎舊站拆遷補助款工作上更加被動。

下一步整改措施:積極對接福鼎市政府,協商福鼎舊站補助款撥付事宜,落實太姥山汽車客運站項目建設資金,加快推進項目建設。

整改時限:2024年12月31日。

4.關于“個別房產項目隱患突出”的問題

未完成情況說明:壽寧寧運嘉園項目不動產權證目前未完成辦理,是由于相鄰土地糾紛等歷史遺留問題形成,集團公司及汽運集團積極主動溝通協調屬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并依法通過司法程序等維權方式,但目前仍未完全化解糾紛。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積極對接壽寧縣政府及縣相關職能部門,推進項目規劃驗收以及產權證辦理。二是提交寧運嘉園項目情況和佐證材料報壽寧縣自然資源局,按項目現狀積極推進規劃驗收。三是及時跟蹤壽寧縣召開項目協調會,促進項目規劃驗收和產權證辦理。

整改時限:2024年6月30日。

5.關于“個人借款清理不及時”的問題

基本完成情況說明:截止2023215日,尚有27筆個人借款合計67.57萬元未收回,具體清收計劃說明如下:

1)屬于歷史遺留問題個人借款共19筆計61.1萬元。

情況說明:因該部分借款基本為10年以上歷史遺留問題,存在無法聯系到本人、涉及訴訟尚未出具判決結果等情況 

下一步整改措施:目前通過電話、登門拜訪、發催收函等方式進行催收,采取訴訟措施、聘請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經濟鑒證報告及管理建議書、協商分期從養老金中扣收等方式開展個人借款清理工作下一步將根據判決結果、第三方出具的報告情況、分期收回計劃等具體情況,對款項進行回收、清理。

整改時限:按照《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個人借款清收方案》序時推進完成整改。

2)屬于經營承包車借款、困難員工因病借款等個人借款共8筆計6.47萬元。

情況說明:經營承包車借款屬于按照合同約定正常履約,分期收回,尚未到期;困難員工因病借款主要由于員工家庭困難,難以一次性清償欠款

下一步整改措施:屬于經營承包車借款部分共4筆計4.5萬元,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收回款項;困難員工因病借款部分共4筆計1.97萬元,將每月于員工退休補助210元中收回

整改時限:按照《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個人借款清收方案》序時推進完成整改。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進展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93-6100181,通訊地址:寧德市東僑區余復路16號天行商務中心14-16,電子郵箱:ndsjtjt@163.com 。

 

 

中共寧德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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